芯片概念走强,东方制造16天10板

作者:同花顺等 | 发布时间:2024-12-11 | 游览:514

一、东方智造09:33分触及涨停,分析或为:芯片+智能制造+物业管理


1、公司以智能制造业务以及产业园区综合管理服务为双主业,其中智能制造业务板块包括精密数显量具量仪业务、智能物流分拣设备业务;产业园区综合管理服务板块包括代建管理服务业务、营销服务业务、商业租赁业务、物业管理服务业务等。 2、11月6日互动:公司自研用于精密数显量具业务的芯片,其中有特色的是绝对原点和IP67防水芯片,已量产。公司只做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精密数显量具产品的芯片设计和封装。 3、23年7月20日互动:全资子公司名客(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物流技术研发、应用及产业化的科技型公司,专注于物流快递智能化与自动化装备的研发、生产与运营。 4、公司控股股东为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占江苏弘皋半导体出资比例达47.8%。


(免责声明:分析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根据不同行情独立判断)


二、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价异常波动情况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6 日、2024 年 12 月 9 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 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无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 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说明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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